我們已經知道,目前我們只能 使用 Flash播放器 en Linux 如果我們利用 谷歌瀏覽器 因為 Mozilla的 不打算包括 胡椒 內對應 火狐瀏覽器.
我們可以使用免費的替代方案,例如 納什 y 燈光火花,但是不幸的是,這兩個應用程序都還不夠成熟。 我們也可以等待大多數視頻和音頻流媒體網站採用 HTML5,但是我們最好找個椅子坐下,因為這需要時間。
閱讀中 讓我們使用Linux朋友 帕勃羅·卡斯塔尼諾(Pablo Castagnino) 如果我們想繼續使用,則提出了一種更簡單的方法 火狐瀏覽器 同 Flash播放器 這是真正的巧妙。 我把它們帶到這裡。
我們將要做的是 火狐瀏覽器 使用插件 閃 嵌入 Chrome瀏覽器 當然,我們必須已經安裝了。
1。 - 我們從中刪除了插件 Flash播放器 已安裝。
sudo apt-get remove flashplugin-*
2。 - 我們在以下配置中創建plugin文件夾 火狐瀏覽器:
mkdir -p ~/.mozilla/plugins
3。 - 通過符號鏈接,我們將插件 Chrome瀏覽器, 內 火狐瀏覽器:
ln -s /opt/google/chrome/libgcflashplayer.so ~/.mozilla/plugins/
4。 - 我們開 火狐瀏覽器 然後選擇 工具»擴展 我們禁用 的Shockwave Flash.
準備。 現在,如果您願意,您可以繼續觀看p0rn視頻和肥皂劇 YouTube。 😀
大聲笑! 從Adobe😀那裡
偉大的貢獻埃拉夫!
不客氣,實際上,所有榮譽都歸功於UsemosLinux的Pablo。
Wiii p0rn ^ _ ^幸運的是,我不必回到無名小卒。
該插件應在哪個版本的Chrome / Chromium中存在? 我看過Chromium的版本18和Chrome的當前穩定版本,但都沒有這個插件。
在Mint中,遵循的過程更加容易。 我們只需要用從Adobe網站下載的新版本替換操作系統中安裝的libflashplayer.so文件即可。
我們以tar.gz格式下載文件,解壓縮有問題的文件,刪除/ opt / mint-flashplugin-11 /中安裝的上一個文件,複製剛剛解壓縮的文件,然後重新啟動Firefox。
您使用該“技巧”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創建指向chrome flashplayer的符號鏈接,該鏈接與Firefox flashplayer完全相同。
之所以可以使用此“技巧”,是因為chrome使用的插件與Firefox插件具有相同的體系結構,當Adobe使用Pepper架構時,“技巧”將不起作用,因為Firefox無法加載未實現的體系結構的庫。
抱歉,我丟了一個«r»😛
嗯...我認為上一條消息進展不順利:是的,我再說一遍:
您使用該“技巧”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創建指向chrome flashplayer的符號鏈接,該鏈接與Firefox flashplayer完全相同。
之所以可以使用此“技巧”,是因為chrome使用的插件與Firefox插件具有相同的體系結構,當Adobe使用Pepper架構時,“技巧”將不起作用,因為Firefox無法加載未實現的體系結構的庫。
究竟!
確實,當我這樣改變插件的內部結構或編程時,它將無法工作work
互聯網是為p0rn🙂
惡毒的雷鬼演奏者
不是來自reggeatonero,而是來自聰明的人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OTPDO32qko
我同意那部動畫中的女孩,男孩們去迪斯科舞廳跳舞,他們是Dadee Yankee的La Gasolina,然後看看他們得到了多少
為什麼不使用類似於crossover插件的包裝器來解決此問題?
非常好而且很簡單,但是它會迫使您安裝chrome ...肯定有人會很快發布擴展程序來解決這個廢話。
實際上,您可以下載最新FlashPlayer的.deb或.tar.gz,將其解壓縮,然後將.so複製到文章indicated中指示的路徑中。
邪惡的人會一點一點消失,呵呵呵呵
我使用了名為Flash Aid(https://addons.mozilla.org/es-ES/firefox/addon/flash-aid/)。 可惜的是,它只能在基於Debian或Ubuntu的系統上使用。
通過嚮導,它會卸載我們從存儲庫中安裝的Flash插件,並讓我們選擇是要安裝Adobe的最新版本(穩定版還是Beta版),還是要安裝Google Chrome瀏覽器的版本(僅適用於32位)。 此外,我們在插件上應用了可選的補丁程序,以避免佔用大量內存或全屏Flash問題。
簡單,適合整個家庭!
我不知道這個插件,有必要嘗試一下(使用Debian,Mint或Ubuntu的人)
謝謝小費tip
該插件已被其創建者禁用。 Mozilla審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