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 FSF(自由軟件基金會),著名的Richard Stallman,已經裁定了Commons Clause許可,並在名稱(名字不正確)上錯誤地引用了該許可,因為它不是免費許可,可能會引起誤解。 FSF認為公共條款不是自由的,因為它不尊重被認為是自由的四項自由。
如你所知 下議院條款是新的許可 (或可以應用在其他許可證上的“條款”進行修改),該條款在年初開始出現並引起人們交談(但不是積極的,但由於對它缺乏興趣)。 現在,Richard Stallman在回答iTWire門戶網站上的一些問題時已明確表示,此許可證的問題已經提出。 實際上,iTWire與擁有Fossa.io許可證的公司聯繫,以了解那些判斷它是否為開源許可證的組織缺乏興趣。 Fossa.io沒有回應 iTWire要求,該公司拒絕回答問題。 我沒有聽到太多談論的新公司,似乎是由某個凱文·王(Kevin Wang)經營的,很好,為了讓那些不認識的人重新記憶,我指的是四項自由:出於任何目的運行程序,研究程序的工作方式和修改方式,重新分發副本,改進程序並發布改進。
似乎是 不能出售《公共條款》下的軟件 或出於商業目的分發與GNU衝突的內容視為免費。 但是,正如某些專家所引用的,我確實看到了Commons條款的道德和道德目的,那就是防止公司通過使用另一個人或社區的無私創建的源代碼銷售產品或服務來致富。 也就是說,開發人員可以通過使用它來完成工作,而其他人則可以從中獲利……這確實是不道德的,並且已經在許多開源項目中完成了……參見Apple。
順便說一句 我澄清,因為它可能會造成混淆。 假設您擁有受Apache,BSD或GPL許可的軟件。 如果將Commons Clause應用於任何這些許可證或任何其他開源許可證,則您正在做的事情是尊重原始許可證的所有權限,但限制了該軟件的商業使用。 在Commons子句中的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