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第11和13条将改变信息共享的方式

版权作品

欧盟即将改写其二十年来的版权规则,这将迫使谷歌、Facebook 和其他网络服务商与创意产业分享收入,并从 YouTube 或 Instagram 上删除受版权保护的内容。

经过一天的谈判,来自欧盟,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的谈判人员达成了一项协议。

欧盟执行机构委员会两年前发起了这场辩论,并表示需要修订相关规则,以保护欧盟的文化遗产,并确保出版商、广播公司和艺术家获得公平的报酬。

«有版权协议! 欧洲人最终将拥有适合数字时代的现代版权规则,为所有人带来真正的利益:给用户的保证权利,给创作者的公平报酬,清晰的平台规则»欧盟数字部门负责人Said Andrus Ansip。

根据新规,谷歌和其他在线平台必须与音乐人、表演者、作家、报纸出版商和记者等版权所有者签署许可协议,才能在线使用他们的作品。

将需要安装上传过滤器,以防止用户将受版权保护的内容上传到Google的YouTube和Facebook共享平台,Instagram以及其他共享平台。

谷歌对这两个实体都施加了很大压力,甚至提出了建议。谷歌表示,它将在决定下一步行动之前先研究文本。

该公司在一条推文中说:“版权改革将使所有人受益,包括欧洲的创作者和消费者,小型出版商和平台……细节将很重要。”

关于第11和13条

海盗党议员朱莉娅·雷达(Julia Reda)总结了最具争议的文章,包括第11条和第13条。

第11和13条

危象11

这篇文章的最终版本主要关注新闻网站的额外版权问题,与之前在德国失败的版本非常相似,但这次它不仅限于新闻引擎和聚合器,这意味着它将损害更多网站。

因此,即使是报告的“仅单词或很短的摘录”也需要许可证。

这可能会覆盖通常在链接旁边显示的许多代码段。

我们将不得不拭目以待,看看法院将如何解释“非常简短”在实践中的含义,然后,超链接(带有摘录)将涉及法律不确定性。

即使是个人,小型企业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服务(包括可能通过货币化的博客或网站提供的服务)也没有例外。

危象13

议会谈判代表阿克塞尔·沃斯(Axel Voss)接受了法国和德国之间的协议:

在某些商业网站和应用程序中,用户必须尽一切努力预先购买许可证(这相对来说很荒谬,而且不可能做到),才能下载任何内容,即所有受版权法保护的内容。

此外,几乎所有网站(无论是小型网站还是新网站)都必须尽一切努力防止任何上传行为创建未经授权的、版权所有者已在平台上注册的作品副本。

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实施下载筛选器,因为下载筛选器本质上很昂贵并且容易出错。

如果法院发现其许可或内容过滤工作不够强大,则这些站点将直接对犯罪承担责任,就好像它们是自己犯下的一样。

这种巨大的威胁将促使平台为了安全起见而遵守这些规则,从而进一步加剧对我们言论自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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